供应大型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设备 一.简介: 食品污水处理设备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适宜住宅小区、医院疗养院、办公楼、商场、宾馆、饭店、机关、学校、*、 水产加工厂、牲蓄加工厂、乳品加工厂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工业**废水。 二.详细介绍: 食品污水处理设备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 1.用途 适宜住宅小区、医院疗养院、办公楼、商场、宾馆、饭店、机关、学校、*、 水产加工厂、牲蓄加工厂、乳品加工厂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工业**废水,如纺织、啤酒、造纸、制革、食品、化工等行业的**污水处理,主要目的是将生活污水和与之相类似的工业**废水处理后达到回用水质要求,使废水处理后资源化利用。 2.特点: 1)可埋入地表下 2)全自动控制,不需人员管理 3)无污泥回流 4)操作简单、维护方便 5)噪声低,无异味 6)使用寿命长 三.工艺处理: 1)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推荐,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(不包括20万立方米/日)的污水处理设施,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。也可采用其他成熟技术;日处理能力在10-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,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、氧化沟法、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;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,可选用氧化沟法、SBR法、水解好氧法、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,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。 2)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,在对氮、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,应采用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强化处理工艺。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,一般选用A/O法、A/A/O法等技术。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;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,除采用A/O法、A/A/O法外,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、SBR法、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。 3)按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许可,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、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,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。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,在有条件的地区,可利用荒地、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,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。